2010-08-31 来源: 中国防盗门网
徐先生原本是买“防盗门”,可买到家装上后才发现是“进户门”。听安装工人介绍说,“防盗门”与“进户门”有着本质的区别,心里有种受骗的感觉。与商家理论要求更换,对方以“货是自己挑的”为由拒绝了。
8月11日,徐先生来到市审计局旁的一家卖防盗门的专卖店,告诉销售员自己想买个实惠一点的防盗门。店员介绍了一款标价超过1000元的门,徐先生觉得太贵。最后他看中了一款外型、价格都比较满意的门,双方以780元的价格成交。
次日,徐先生请来工人装门时,无意中发现门背后的标签写着“钢质进户门”,一问安装工人才知道这种“进户门”并不是自己想买的“防盗门”,它在门锁规格和钢材厚度上与标准的防盗门相比要差,一般用作内门。徐先生认为,他的本意是要买“防盗门”,且已经和店员说明了这一点,这门虽是自己看中的,但店员应该将两者之间的区别告诉他。当他来到专卖店要求商家予以更换时,商家认为自己没有过错,拒绝承担任何责任。
店主说,门是徐先生自己看中的,并不是商家故意拿假冒或者残次商品出售,是完全按照徐先生的意愿达成的交易,况且门已经安装好,不可能退货或补偿。
16日下午,经记者协调,店主表示可以通过补偿差价的方式为徐先生换上一款价格为960元的“正宗”防盗门,但是要求徐先生补偿500元差价(含折旧费),而徐先生认为这笔差价太多,因此双方未能达成一致。
市消协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此事双方都有责任,尽管是消费者自己选定的,但商家明知顾客是要购买“防盗门”,而选中的是“进户门”,没有尽到告知义务;消费者在挑选时不仔细也有责任,解决问题还需双方协商。

盼盼的前身是营口市水源金属家具厂,当时厂子的家底仅包括12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