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###pathname####

总站

切换城市

索福防盗门诚招代理商
  
您当前的位置: 首 页 > 资讯 > 政策法规 >资讯详情

防盗门新国标规定:防盗门出厂须有身份证

2009-12-29 来源: 中国防盗门网

防盗门新国家标准规定:从2009年4月1日以后生产的防盗门必须有‘身份证’,即永久固定标识 。在近日安全部门的检查过程中,执法人员发现,部分防盗安全门防破坏试验不合格。有些防盗门用料薄、未加或少加增强骨架、用薄纸板制成蜂窝状再用胶固定在门板内;有些样品的防破坏试验只用4分钟的时间。这样的防盗安全门根本起不到防盗的作用。

中国防盗门网资讯页更多相关文章推荐阅读:防盗门新标10月1日起强制执行

本网站由浙江索福工贸有限公司运营,电话:0579-87311100 ,地址:浙江省永康市象珠镇寺口工业区

防盗门  |  防盗门网  |  中国防盗门网  |  防盗门供应商  |  防盗门公司  |  防盗门展会  |  行业资讯  |  产品商城  |  人才招聘  |  

中国网城客服热线:(86-24)22526966 中国网城传真:(86-24)22526966 中国网城客服1 中国网城客服2

©2005-2009 中国网城 版权所有 ICP备00000000